2020-08-07

[回應] 香港綠色建築議會及建築環保評估協會就黎廣德先生於2020年7月23日在《明報》發表之文章的回應




明報編輯部:
 
就黎廣德先生於2020年7月23日在《明報》發表的文章《疫後復蘇:奔向零碳的香港議程》,香港綠色建築議會和建築環保評估協會有以下回應:
 
  1. 黎先生在文章中指出在2011年2017年間只有少數建築項目完成「綠建環評」的最終評級,並提出疑問「最近兩年有沒有改善?尚未見公開數據」。事實上,我們一直有透過網站公開綠建環評的項目名冊及統計資料,公眾可從該名冊中看到完成最終評級的項目是按年穩步上升的(見附圖1)。項目在設計階段會先完成暫定評級,在落成後才能完成最終評級。由於很多參與綠建環評的項目在2011至2017年間尚未落成,所以完成最終評級的比例較少。但從附圖1可看到每年完成最終評級的數目有逐年上升的趨勢:由2017至2018年的增加54個,逐步升至由2019至2020年的增加100個。我們亦作出了仔細的分析,發現接近90%的項目在完成暫定評級6年之內,展開最終評審。
     
  2. 從以上的統計數字,可以看到大部分發展項目都並非在綠建環評上「登記咗當做咗」。此外,按屋宇署的規定,私人發展項目在申請展開建築工程前,必須向署方提交綠建環評的暫定評級結果。單單把項目登記綠建環評而未獲得評級結果,並不能滿足展開工程的條件。 
     
  3. 文章裏說綠建環評的目的是鼓勵樓宇實現能源效益,並把10%的額外樓面面積描寫成一項補貼計劃來換取發展商申請綠建環評。但事實是 : 綠建環評的目的是鼓勵樓宇從多方面實現可持續性,包括節能減排、用水效益、材料選擇、污染管理、健康和宜居度等,絕不限於能源一項。至於總樓面面積寬免,其實它早在綠建環評面世之前已經存在,目的是鼓勵發展商提供對居民和環境有益的設施,屋宇署只是在2011年把綠建環評加入作為申請寬免的其中一項新條件,並加設10%的封頂上限,而並非由0%寬免增至10%寬免。

最後,讓我們强調一點 :  綠建環評是一項在2010年才開始的計劃,建築項目從登記綠建環評至項目落成,往往需要7至8年,甚至更長的時間。而且部分綠建環評的要求須待項目落成後才可作出評核,故屋宇署要求私人發展項目於入伙紙批出後18個月內提交綠建環評最終評級結果。所以,很多項目在2017年還沒有到達提交最後評審的時間或時限,若只以該年的數據作判斷,根本不能反映發展商會否提交最終評審。我們歡迎公眾多瀏覽香港綠色建築議會和建築環保評估協會的網站,以了解綠建環評的最新資訊及數據,從而客觀評價本港的綠色建築進程。

香港綠色建築議會
建築環保評估協會

2020年8月4日


附圖1: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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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s Joey Mok
建築環保評估協會秘書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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